使用規範
歡迎您使用 iPeen 愛評網(以下或稱「本站」),感謝您願意與我們一起努力營造優質的消費經驗分享環平台盡,您如提出申請並註冊使用本站的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下列說明及本站一切內容,您如有違反下列說明、本站服務條款及本站一切內容時,為確保本站優質水準及維護所有網友權益,本站得隨時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站所提供之服務。
| 1. |
在本站服務內容下,您只能申請一個iPeen 愛評網的使用者帳號。 |
| 2. |
依本站服務註冊之項目提示,提供並維護更新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 3. |
請勿填寫任何不實的註冊資料。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不完整的資料,或違反以上任何規定,iPeen 愛評網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站之全部服務。 |
| 4. |
請勿幫助任一第三人或商家申請或使用帳號。 |
| 5. |
會員帳號和暱稱的註冊與使用應符合網路道德,遵守中華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
| 6. |
會員帳號和暱稱中不能含有威脅、淫穢、謾罵、非法、侵害他人權益等有爭議性的文字。 |
| 7. |
會員註冊成功後,必須保護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因會員本人洩露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會員本人負責,本站不負任何責任。 |
| 8. |
若您的帳號遭受未經同意使用或發生其他安全上的問題,請立即通知iPeen 愛評網。每次使用完您的帳號及密碼,若有安全疑慮,請刪除或登出您的帳號及密碼,對於任何人利用此帳號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您須負起完全責任,本站將不承擔責任。 |
| 9. |
不得盜用他人帳號,由此行為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
| 本站是一個提供會員分享消費經驗的區域(平台),本站所重視的是「分享」的樂趣,非常歡迎您將您的消費經驗發表出來,並對商家做公正不偏頗的經驗分享,因為有您的經驗分享,其他會員作更可以做為前往商家消費的參考,但為了維護會員的權益,以及良好的網站內容品質,本站將規範下列的各項分享經驗移除標準。若您發表的分享內容違反評論規定,經會員檢舉並查證屬實,本站將強制移除該筆分享,並予以適當處分。若您違反的情節嚴重,或者您一直重複發表不當評論內容且屢經警告無效,本站將強制終止您使用iPeen愛評網各項服務的權利,並將您的會員檔案移除。 |
| ※ 提醒您!無論是個人檔案、經驗分享、回應等,您都必須對您所評論的內容負責,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請務必謹慎以免觸法。 |
| 一、消費經驗分享移除標準 |
| (一)若您發表的分享違反以下規定,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 |
| 1. |
發表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分享內容,例如:想要最新電影的請跟我連絡kkk@aaa.bbb。 |
| 2. |
發表違法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分享內容,例如:年輕妹妹請來電0988-***-***。 |
| 3. |
發表不實資訊及偏差誤導之分享內容,例如:安非他命是個好東西。 |
| 4. |
重覆發表相同之分享內容,例如:在不同商家發表相同消費經驗內容、在同一商家用不同帳號發表相同或相似內容。 |
| 5. |
發表的分享文章侵犯隱私權或人身攻擊含以下四點言論出現: |
| |
(1) |
紛或立場不同,故意侵害他人隱私。 |
| |
(2) |
公布別人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 |
| |
(3) |
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等。 |
| |
(4) |
表挑釁、謾罵、侮辱、人身攻擊的內容,破壞他人名譽 |
| 6. |
發表廣告性內容,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例如: iPeen網餐廳週年慶,請來電洽詢:02-11223344。 |
| 7. |
發表與商家無關的消費經驗分享、情緒性的宣洩或是刻意為之的幻想搞笑文,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例如:小叮噹很可愛。 |
| 8. |
消費經驗分享內容過於籠統且無參考價值,例如:好吃、便宜。 |
| 9. |
將個人或他人(包括法人、團體)的全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即時通訊帳號
及連結等資料發表在消費經驗分享內容或回應文章中。 |
| 10. |
聊天、猜謎或其他非發表消費經驗分享的行為,嚴禁私人的口水抬摃、聊天哈拉佔據消費經驗分享發表空間。 |
| 11. |
偽一行文、灌水文、注音文等不當賺取P幣行為。 |
| |
(1) |
多貼,造成閱讀的困擾。 |
| |
(2) |
大量以相同的句型做評論,不當賺取點數。例: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 |
| |
(3) |
大量以各種無意義符號取代文字、偽一行文,藉以越過發文字數限制最低門檻者。 |
| |
例:a.請問布吉那法索哪裡有好吃的呢?.......................................
@0@ @_@ @@"
----------------------------- |
| |
b.請問布吉那法索哪裡有好吃的呢?
二行清淚
周俊三行
四行倉庫
五行戰陣 |
| (4) |
灌水文章。例:
呵呵~小時候我媽媽最常帶我去那家餐廳了,
好好吃哦,我好喜歡哦~
真是懷念的味道呀~~呵呵呵呵..... |
| 12. |
消費經驗分享使用超連結功能,含延伸閱讀、網址等,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
| |
(1) |
違反善良風俗等連結。 |
| |
(2) |
為賭博、詐欺、病毒等網站連結。 |
| |
(3) |
廣告、活動等宣傳用網址。 |
| |
(4) |
餐聽、商家或企業官方網址。 |
| |
(5) |
與分享本文無關的連結。 |
| |
(6) |
非該連結文章的著作權擁有者。 |
| 13. |
商家相關書籤收藏功能,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
| |
(1) |
違反善良風俗等連結。 |
| |
(2) |
為賭博、詐欺、病毒等網站連結。 |
| |
(3) |
與商家資訊無關的連結。 |
| ※執行移除 |
|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 |
| (二)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 「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如果您發表的內容觸犯相關法律,您必須承擔相關的民、刑事責任。「著作權」是指著作創作完成所產生的權利,無論是否註冊或登記,原作者在完成時即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 |
| 1. |
轉貼或轉載未經授權的文字、圖片、程式、多媒體。例如:網頁文字、他人評論、電子書、電子 郵件、動畫、照片 等。 |
| 2. |
擅自重製、改作、散布、發行。 |
| |
例如:未經同意將私人創作公開、將他人作品冠上自己姓名發表、翻譯改寫等。 |
| 3. |
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的內容。 |
| ※執行移除 |
|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 |
| 二、好康資訊移除標準 |
| (一) 一般刊登好康資訊移除標準 |
| 您刊登商家好康資訊以及該商家不可違反下列規定: |
| 1. |
該商家不得為非合法登記、成立之商家。 |
| 2. |
該商家之營業或經營不得有違反之事。 |
| 3. |
該好康資訊包括其所提供之相關商品或服務不得涉有色情、買賣槍械、販毒、賭博、違反相關公共
秩序、善良風俗或有其他違法之事。 |
| 4. |
該好康資訊中不得包括任何誹謗、侮辱、非法、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或圖片,或有不
適當、不正確或不合法之資訊。 |
| 5. |
該好康資訊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標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
| 6. |
好康資訊中若包括網址(URL)者,該網站內容不得有任何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權利、違反公共秩序
或善良風俗之事。 |
| 7. |
單純廣告性內容,只是增加商家曝光率,並未實質提供消費者優惠之訊息或活動。 |
| 8. |
有違反本服務之目的,或有不適當之行為且有濫用本服務之情節者。 |
| ※執行移除 |
|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予以立即移除,視情結嚴重程度,扣除發文者相對數量的P幣,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 |
| (二) VIP好康資訊移除標準 |
| 紅谷資訊有限公司歡迎您加入VIP商家並提出申請好康資訊服務。 如您申請加入VIP商家,即表示您
確為商家之職員、負責人或代理人,您同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真實、正確、最新且完整之資料(包括
正確的E-mail地址),並同意受本條款之約束。您如有違反本條款之任何規定時,iPeen網可隨時移除
您的好康資訊。您若不同意本約定之內容時,則請勿刊登好康資訊。 |
| 1. |
您申請好康資訊前,必須先確認您所刊登好康訊息的商家業已被登錄於iPeen網商家登錄資料庫中,
且已經成為VIP商家;若您的商家尚未被登錄於本資料庫中且非VIP商家者,將不得刊登好康資訊。 |
| 2. |
您必須確保您刊登之商家好康訊息以及該商家,均應符合加入商家之規定。如經iPeen網發現或接
獲檢舉,您商家的好康訊息有違反該規定時,iPeen網有權立即刪除您的好康訊息。 |
| 3. |
您瞭解iPeen愛評網並無義務就您好康訊息之全部或一部份,作任何實質、真實的審查,若經網友檢舉
您的好康資訊有不實或涵義不清之資訊,iPeen愛評網有權在通知商家後先行將該好康資訊移除,待店家修改過後再予與刊登。 |
| ※執行移除 |
| 因使用本服務而受有損害時,除本使用條款另有規定外,iPeen網不負其他補償或賠償責任。如依法
令規定iPeen網因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您瞭解並同意iPeen網所負之責任應不逾您當次使用本服務所繳納之費。 |
| 三、商家移除標準(含一般商家及vip商家) |
| 您申請加入的商家資料以及該商家必須符合下列最低標準: |
| 1. |
商家必須為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之商家。 |
| 2. |
商家必須為合法登記、成立之商家。 |
| 3. |
商家不得有經營,色情、買賣槍械、販毒、賭博、違反相關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其他違法事務
或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者。;同時商家之實際營業內容不得與其登錄名稱或商家特色描述不符。 |
| 4. |
加入商家的資料不得包括有任何誹謗、侮辱、非法、不雅、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或圖
片,或有不適當、不正確或不合法之資訊。 |
| 5. |
加入商家的資料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標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
| 6. |
不得以相同商家名稱、電話、地址重覆申請。 |
| 7. |
加入商家的資料中若包括網址(URL)者,該網站內容不得有任何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權利、違反
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事。 |
| ※執行移除 |
| 若違反以上規定,則將予以移除。 |
| 一、圖片 |
| 不得張貼揭示身體器官或涉及性愛、猥褻、色情之圖案、文字(如單寫「淫」)及照片,審核標準依一
般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標準判斷之,以下為判斷使用裸露或煽情照片依據: |
| 1. |
裸露標準(馬賽克或特效模糊者也適用) |
|
(1) |
男性露第三點及女性露三點任何一點 |
|
(2) |
男女全裸不露點 |
|
(3) |
男女露屁股 |
|
(4) |
男性內褲照 |
|
(5) |
女性內衣褲照 |
|
(6) |
男性泳褲照 |
|
(7) |
女性比基尼泳衣照 |
|
(8) |
睡衣照 |
|
(9) |
浴袍照 |
| 2. |
煽情標準(馬賽克或特效模糊者也適用) |
|
(1) |
特寫局部性徵(胸部、下體) |
|
(2) |
有明顯的性愛姿勢圖解 |
|
(3) |
刻意用手摸胸部、摸下體 |
| 二、自我介紹 |
| 1. |
不得將個人或他人(包括法人、團體)的全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即時通訊
帳號及連結等資料公布個人檔案中的自介紹內容中。 |
| 2. |
不得填寫或張貼侮辱、誹謗、謾罵等有攻擊性或令人反感的圖文內容,例如: |
|
(1) |
內容具有挑釁性或人身攻擊的字眼 |
|
(2) |
煽動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 |
| 2. |
不得填寫或張貼侮辱、誹謗、謾罵等有攻擊性或令人反感的圖文內容,例如: |
|
(1) |
內容具有挑釁性或人身攻擊的字眼 |
|
(2) |
煽動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 |
| 3. |
不得藉由iPeen網各項工具(包括:個人自我介紹、評論、可回應評論的功能等)散佈不實資訊或
者偏差誤導,例如: |
|
(1) |
教導自殺或自我戕害 |
|
(2) |
散佈網路謠言或未經證實的訊息 |
|
(3) |
假借怪力亂神,以訛傳訛 |
| 三、個人網頁 |
| 1. |
個人分集個人網頁超連結功能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
|
(1) |
違反善良風俗等連結。 |
|
(2) |
為賭博、詐欺、病毒等網站連結。 |
|
(3) |
廣告、活動等宣傳用網址。 |
|
(4) |
包函但不限於餐聽、商家、企業官方網址等具有營利性質的網站。 |
|
(5) |
非該連結網頁或網站的著作權擁有者。 |
| 四、違反規則處理方式 |
| 若有以上所訂以外之情形,依一般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標準判斷之。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予以立即移除。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本站並亦先行將您的檔案及會員功能先行關閉,發送電子郵件請您做更改的動作,待您更新完檔案會員功能才會再度開啟。若檔案關閉時間長達三個月,本站則有權將您的個人檔案移除。 |
| 五、免責聲明 |
| 1. |
您使用本服務之行為若有任何違反本管理規則,您同意iPeen愛評網有權自行移除該等違反規定之個人檔案、圖片或整個分享經驗的檔案,並得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您瞭解並同意判定評論檔案內容是否違反前揭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皆以本服務之性質、服務目的、交易習慣、公序良俗、管理規 則、服務規範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
| 2. |
為因應法令規範、解釋的變動、社會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以及網際網路使用環境的變遷,本管理規則將可能會有修改或變更。本管理規則如有任何重大變更或修正時,iPeen愛評網會以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您,敬請隨時注意iPeen愛評網公告事項及您信箱內之郵件。 |
| 依iPeen愛評網的「服務條款」,所有註冊會員皆可使用本站「幫會」服務功能,自行建立屬於個人或團體的群組討論區,但不得建立下列屬性之幫會群組: |
| 1. |
成立任何誹謗、侮辱、威脅、攻擊、不雅、色情、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幫會群組。 |
| 2. |
成立利用本服務引誘、仲介或進行色情交易,媒介或進行賭博,教唆或幫助犯罪或自殺等之幫會群組。 |
| 3. |
成立侵害他人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散佈盜版軟體、提供非法MP3或其他形式的音樂檔案下載或代燒光碟之幫會群組。 |
| 4. |
成立提供或宣揚犯罪手法、爆裂物製造方法或其他非法活動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製造炸彈或其他攻擊性武器等之幫會群組。 |
| 5. |
成立販賣槍枝、毒品、禁藥、人體器官或其他違禁物之幫會群組。 |
| 6. |
成立未經iPeen愛評網授權同意,作為商業或廣告用途之幫會群組。 |
| 一. |
口碑券「手機雙向簡訊」使用方式 |
| 1. |
當會員成功兌換/標得口碑券的索取資格時,可依照下列步驟,使用「手機雙向簡訊」索取口碑券。 |
| ● |
步驟1:請使用會員目前認證成功的手機門號,編寫口碑券索取編號,傳送至「83811」。 |
| ● |
步驟2:愛評網將會傳送「成功獲得口碑券索取資格」簡訊至會員的手機。 |
| ● |
步驟3:請於結帳時出示含有口碑券認證碼之簡訊,且須店方確認簡訊發送者為「83811」後,方可進行折抵。 |
| ● |
步驟4:回到愛評網與大家分享圖文並茂的消費經驗,賺更多P幣。 |
| 1. |
iPeen 愛評網有權修改各站內服務提供之「P幣」贈與的條件與數量。 |
| 2. |
若您提供給iPeen 愛評網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而導致您無法正常使用您的「P幣」進行兌換、競標等功能,iPeen 愛評網將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
| 3. |
當您在iPeen 愛評網上累積的「P幣」在1000幣以內時,iPeen 愛評網無須對您的「P幣」負任何擔保責任。 |
| 4. |
若iPeen 愛評網因為電腦網路或伺服器出現的問題而需更改「P幣」時,iPeen 愛評網有權依據備份資料及系統規定更改、回溯會員「P幣」擁有數量。 |
| 5. |
iPeen 愛評網所提供的「P幣」為個人專屬紅利,無法轉移他人也禁止任何其他形式的交易。 |
| 6. |
當您第一次使用P幣,包含但不限於產品兌換、競標,須由該會員提供本人身份証字號以及特定相關資訊與資料以確認身分,且不得修改其資料。所有的領獎者將於領獎時再次進行身分審核,若發現違反iPeen 愛評網網站服務條款以及相關規定,或拒絕提供真實個人資料,iPeen 愛評網將視您自動放棄在iPeen 愛評網上的「P幣」以及相關權利。 |
| 7. |
以下情況iPeen愛評網有權取消會員所累積的「P幣」或競標、兌換獲得之獎項: |
|
(1) |
您沒有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
(2) |
您申請超過一個iPeen 愛評網帳號。 |
|
(3) |
任何違反iPeen 愛評網服務條款的規定。 |
|
(4) |
任何iPeen 愛評網認為作弊的行為。 |
| 8. |
如果您登入任何其他人的帳號,即使帳號確實為其他人擁有,您都已經造成作弊的行為並已經嚴重違反了iPeen 愛評網的規定,iPeen 愛評網有權刪除所有重複登入帳號。每一個人只能擁有並登入一個帳號,請勿讓他人登入您的帳號或代為他人登入帳號。違反iPeen 愛評網規定者視同主動放棄所有「P幣」獎勵與其他基本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