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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醒您!無論是個人檔案、經驗分享、回應等,您都必須對您所分享的內容負責,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請務必謹慎以免觸法。 |
| 一、消費經驗分享移除標準 | ||
| (一)若您發表的分享違反以下規定,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 | ||
| 1. | 發表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分享內容,例如:想要最新電影的請跟我連絡kkk@aaa.bbb。 | |
| 2. | 發表違法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分享內容,例如:年輕妹妹請來電0988-***-***。 | |
| 3. | 發表不實資訊及偏差誤導之分享內容,例如:安非他命是個好東西。 | |
| 4. | 重覆發表相同之分享內容,例如:在不同商家發表相同消費經驗內容、在同一商家用不同帳號發表相同或相似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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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紛或立場不同,故意侵害他人隱私。 | |
| (2) | 公布別人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 | |
| (3) | 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等。 | |
| (4) | 表挑釁、謾罵、侮辱、人身攻擊的內容,破壞他人名譽 | |
| 6. | 發表廣告性內容,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兩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例如: iPeen網餐廳週年慶,請來電洽詢:02-112233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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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偽一行文、灌水文、注音文、複製他人文章等不當賺取P幣行為。 | |
| (1) | 多貼,造成閱讀的困擾。 | |
| (2) | 大量以相同的句型做分享,不當賺取點數。例: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我很喜歡 .... | |
| (3) | 大量以各種無意義符號取代文字、偽一行文,藉以越過發文字數限制最低門檻者。 | |
| 例:a.請問布吉那法索哪裡有好吃的呢?....................................... @0@ @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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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請問布吉那法索哪裡有好吃的呢? 二行清淚 周俊三行 四行倉庫 五行戰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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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灌水文章。例: 呵呵~小時候我媽媽最常帶我去那家餐廳了, 好好吃哦,我好喜歡哦~ 真是懷念的味道呀~~呵呵呵呵..... | |
| 12. | 消費經驗分享使用超連結功能,含延伸閱讀、網址等,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 |
| (1) | 違反善良風俗等連結。 | |
| (2) | 為賭博、詐欺、病毒等網站連結。 | |
| (3) | 廣告、活動等宣傳用網址。 | |
| (4) | 餐聽、商家或企業官方網址。 | |
| (5) | 與分享本文無關的連結。 | |
| (6) | 非該連結文章的著作權擁有者。 | |
| 13. | 商家相關書籤收藏功能,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 |
| (1) | 違反善良風俗等連結。 | |
| (2) | 為賭博、詐欺、病毒等網站連結。 | |
| (3) | 與商家資訊無關的連結。 | |
| ※執行移除 | ||
|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2~10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 | ||
| (二)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
| 「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如果您發表的內容觸犯相關法律,您必須承擔相關的民、刑事責任。「著作權」是指著作創作完成所產生的權利,無論是否註冊或登記,原作者在完成時即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 | ||
| 1. | 轉貼或轉載未經授權的文字、圖片、程式、多媒體。例如:網頁文字、他人分享、電子書、電子 郵件、動畫、照片 等。 | |
| 2. | 擅自重製、改作、散布、發行。 | |
| 例如:未經同意將私人創作公開、將他人作品冠上自己姓名發表、翻譯改寫等。 | ||
| 3. | 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的內容。 | |
| ※執行移除 | ||
|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初犯直接刪除,並扣除原PO文所獲得之2~10倍P幣,累犯則永久凍結帳號使用權益。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 | ||
| 二、口碑券消費經驗分享文章規範 (更多愛評分享團口碑券服務說明>>) | ||
| 1. | 欲使用愛評分享團的口碑券服務,會員須先完成手機認證、身分證認證且發表過兩篇以上的消費經驗文章。 | |
| 2. | 取得口碑券之會員,有義務至愛評網分享該口碑券之店家消費經驗。若未完成消費經驗分享,愛評網有權凍結該會員繼續使用口碑券服務的權利。 |
|
| 3. | 口碑券消費分享文章中,文字與照片的發文規定如下: | |
| a.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家、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 | |
| b. | 三張以上與商家、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c.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d | 體驗回文亦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 | |
| 4. | 若口碑券消費分享文章違反上述相關規定,站方得通知其限期改善,或直接刪除該篇文章,並有權利視情節輕重暫時或永久凍結會員繼續使用愛評分享團的口碑券服務。 | |
| 初犯:將會進行文章移除並發信警告,並且扣除2~5倍不等P幣 | ||
| 二犯:將凍結兌換新口碑券權益 一個月 | ||
| 三犯:將永遠凍結兌換新口碑券權益 | ||
| 5. | 口碑券回文額外獎勵P幣將於審核是否符合上述口碑文規範後發送,額外獎勵計算時間從「網頁取得 口碑券索取碼」開始 : | |
| 第一週以內,立即至店家消費並回到愛評分享,審核通過:5 倍。 | ||
| 第二週以內,至店家消費並回到愛評分享,審核通過:3 倍。 | ||
| 第四週以內,至店家消費並回到愛評分享,審核通過:2 倍。 | ||
| 超過四週, 至店家消費並回到愛評分享:不另獎勵。 | ||
| 三、好康資訊移除標準 | |
| (一) 一般刊登好康資訊移除標準 | |
| 您刊登商家好康資訊以及該商家不可違反下列規定: | |
| 1. | 該商家不得為非合法登記、成立之商家。 |
| 2. | 該商家之營業或經營不得有違反之事。 |
| 3. | 該好康資訊包括其所提供之相關商品或服務不得涉有色情、買賣槍械、販毒、賭博、違反相關公共 秩序、善良風俗或有其他違法之事。 |
| 4. | 該好康資訊中不得包括任何誹謗、侮辱、非法、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或圖片,或有不 適當、不正確或不合法之資訊。 |
| 5. | 該好康資訊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標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
| 6. | 好康資訊中若包括網址(URL)者,該網站內容不得有任何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權利、違反公共秩序 或善良風俗之事。 |
| 7. | 單純廣告性內容,只是增加商家曝光率,並未實質提供消費者優惠之訊息或活動。 |
| 8. | 有違反本服務之目的,或有不適當之行為且有濫用本服務之情節者。 |
| ※執行移除 | |
|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予以立即移除,視情結嚴重程度,扣除發文者相對數量的P幣,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 | |
| (二) VIP好康資訊移除標準 | |
| 紅谷資訊有限公司歡迎您加入VIP商家並提出申請好康資訊服務。 如您申請加入VIP商家,即表示您 確為商家之職員、負責人或代理人,您同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真實、正確、最新且完整之資料(包括 正確的E-mail地址),並同意受本條款之約束。您如有違反本條款之任何規定時,iPeen網可隨時移除 您的好康資訊。您若不同意本約定之內容時,則請勿刊登好康資訊。 | |
| 1. | 您申請好康資訊前,必須先確認您所刊登好康訊息的商家業已被登錄於iPeen網商家登錄資料庫中, 且已經成為VIP商家;若您的商家尚未被登錄於本資料庫中且非VIP商家者,將不得刊登好康資訊。 |
| 2. | 您必須確保您刊登之商家好康訊息以及該商家,均應符合加入商家之規定。如經iPeen網發現或接 獲檢舉,您商家的好康訊息有違反該規定時,iPeen網有權立即刪除您的好康訊息。 |
| 3. | 您瞭解iPeen愛評網並無義務就您好康訊息之全部或一部份,作任何實質、真實的審查,若經網友檢舉 您的好康資訊有不實或涵義不清之資訊,iPeen愛評網有權在通知商家後先行將該好康資訊移除,待店家修改過後再予與刊登。 |
| ※執行移除 | |
| 因使用本服務而受有損害時,除本使用條款另有規定外,iPeen網不負其他補償或賠償責任。如依法 令規定iPeen網因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您瞭解並同意iPeen網所負之責任應不逾您當次使用本服務所繳納之費。 | |
| 四、商家移除標準(含一般商家及vip商家) | |
| 您申請加入的商家資料以及該商家必須符合下列最低標準: | |
| 1. | 商家必須為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之商家。 |
| 2. | 商家必須為合法登記、成立之商家。 |
| 3. | 商家不得有經營,色情、買賣槍械、販毒、賭博、違反相關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其他違法事務 或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者。;同時商家之實際營業內容不得與其登錄名稱或商家特色描述不符。 |
| 4. | 加入商家的資料不得包括有任何誹謗、侮辱、非法、不雅、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或圖 片,或有不適當、不正確或不合法之資訊。 |
| 5. | 加入商家的資料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標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
| 6. | 不得以相同商家名稱、電話、地址重覆申請。 |
| 7. | 加入商家的資料中若包括網址(URL)者,該網站內容不得有任何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權利、違反 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事。 |
| ※執行移除 | |
| 若違反以上規定,則將予以移除。 | |
| 一、圖片 | ||
| 不得張貼揭示身體器官或涉及性愛、猥褻、色情之圖案、文字(如單寫「淫」)及照片,審核標準依一 般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標準判斷之,以下為判斷使用裸露或煽情照片依據: | ||
| 1. | 裸露標準(馬賽克或特效模糊者也適用) | |
| (1) | 男性露第三點及女性露三點任何一點 | |
| (2) | 男女全裸不露點 | |
| (3) | 男女露屁股 | |
| (4) | 男性內褲照 | |
| (5) | 女性內衣褲照 | |
| (6) | 男性泳褲照 | |
| (7) | 女性比基尼泳衣照 | |
| (8) | 睡衣照 | |
| (9) | 浴袍照 | |
| 2. | 煽情標準(馬賽克或特效模糊者也適用) | |
| (1) | 特寫局部性徵(胸部、下體) | |
| (2) | 有明顯的性愛姿勢圖解 | |
| (3) | 刻意用手摸胸部、摸下體 | |
| 二、自我介紹 | ||
| 1. | 不得將個人或他人(包括法人、團體)的全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即時通訊 帳號及連結等資料公布個人檔案中的自介紹內容中。 | |
| 2. | 不得填寫或張貼侮辱、誹謗、謾罵等有攻擊性或令人反感的圖文內容,例如: | |
| (1) | 內容具有挑釁性或人身攻擊的字眼 | |
| (2) | 煽動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 | |
| 2. | 不得填寫或張貼侮辱、誹謗、謾罵等有攻擊性或令人反感的圖文內容,例如: | |
| (1) | 內容具有挑釁性或人身攻擊的字眼 | |
| (2) | 煽動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 | |
| 3. | 不得藉由iPeen網各項工具(包括:個人自我介紹、分享、可回應分享的功能等)散佈不實資訊或 者偏差誤導,例如: | |
| (1) | 教導自殺或自我戕害 | |
| (2) | 散佈網路謠言或未經證實的訊息 | |
| (3) | 假借怪力亂神,以訛傳訛 | |
| 三、個人網頁 | ||
| 1. | 個人分集個人網頁超連結功能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 |
| (1) | 違反善良風俗等連結。 | |
| (2) | 為賭博、詐欺、病毒等網站連結。 | |
| (3) | 廣告、活動等宣傳用網址。 | |
| (4) | 包函但不限於餐聽、商家、企業官方網址等具有營利性質的網站。 | |
| (5) | 非該連結網頁或網站的著作權擁有者。 | |
| 四、違反規則處理方式 |
| 若有以上所訂以外之情形,依一般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標準判斷之。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予以立即移除。並保留相關記錄提供相關單位調查之需。本站並亦先行將您的檔案及會員功能先行關閉,發送電子郵件請您做更改的動作,待您更新完檔案會員功能才會再度開啟。若檔案關閉時間長達三個月,本站則有權將您的個人檔案移除。 |
| 五、免責聲明 | ||
| 1. | 您使用本服務之行為若有任何違反本管理規則,您同意iPeen愛評網有權自行移除該等違反規定之個人檔案、圖片或整個分享經驗的檔案,並得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您瞭解並同意判定分享檔案內容是否違反前揭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皆以本服務之性質、服務目的、交易習慣、公序良俗、管理規 則、服務規範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 |
| 2. | 為因應法令規範、解釋的變動、社會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以及網際網路使用環境的變遷,本管理規則將可能會有修改或變更。本管理規則如有任何重大變更或修正時,iPeen愛評網會以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您,敬請隨時注意iPeen愛評網公告事項及您信箱內之郵件。 | |
| 依iPeen愛評網的「服務條款」,所有註冊會員皆可使用本站「幫會」服務功能,自行建立屬於個人或團體的群組討論區,但不得建立下列屬性之幫會群組: |
| 1. | 成立任何誹謗、侮辱、威脅、攻擊、不雅、色情、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幫會群組。 | |
| 2. | 成立利用本服務引誘、仲介或進行色情交易,媒介或進行賭博,教唆或幫助犯罪或自殺等之幫會群組。 | |
| 3. | 成立侵害他人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散佈盜版軟體、提供非法MP3或其他形式的音樂檔案下載或代燒光碟之幫會群組。 | |
| 4. | 成立提供或宣揚犯罪手法、爆裂物製造方法或其他非法活動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製造炸彈或其他攻擊性武器等之幫會群組。 | |
| 5. | 成立販賣槍枝、毒品、禁藥、人體器官或其他違禁物之幫會群組。 | |
| 6. | 成立未經iPeen愛評網授權同意,作為商業或廣告用途之幫會群組。 | |
| 一、愛評分享團使用規則 | ||||
| 1. | 會員啟用愛評分享團口碑券服務資格及規則: | |||
| a. | 欲使用愛評分享團口碑券服務之會員,須先完成手機認證、身分證認證,且發表過兩篇以上的消費經驗文章。 | |||
| b. | 使用愛評分享團口碑券服務的會員,有責任與義務必須至愛評網分享該口碑券之店家消費經驗。若未完成消費經驗分享,愛評網有權凍結該會員繼續使用愛評分享團口碑券服務的權利。 | 2. | 愛評分享團口碑券使用規則: | |
| a. | 每個人對同一間店家、商品,同個活動專案或活動時段內只能索取一種口碑券一次。 | |||
| b. | 當會員在網頁上兌換口碑券時,取得口碑券索取碼後即獲得口碑券取票資格,此資格僅限兌換人所有,不能轉讓與變更。 | |||
| c. | 個人口碑券紀錄中,若達兩篇未發表的消費經驗,則須於發表完成並審核通過後,才能繼續參與抽獎或兌換其他口碑券。 | |||
| d. | 若會員使用口碑券,卻未完成消費經驗分享者,愛評網有權凍結該會員繼續使用愛評分享團口碑券服務的權利。 | |||
| e. | 使用iBon取票的兌換方式:結帳時必須出示內含「口碑券ibon票券」,且經由商家檢驗該票券內容無誤,方可進行兌換。 | |||
| f. | 愛評分享團口碑券一經ibon取票成功後,一律無法進行退票處理。 | |||
| g. | 愛評網與對口碑券使用的方式有最終的解釋權力。 | |||
| 二、愛評分享團口碑券體驗回文相關規則 | ||||
| 1. | 愛評分享團口碑券發文規則說明: | |||
| a. | 發文前必須完成開口碑券的ibon取票動作 | |||
| b. | 口碑券消費分享文章中,文字與照片的發文規定如下 | |||
| ※ | 美食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家、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用餐心得。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店家官方網站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引用他人文章....等。 | |||
| ● | 三張以上與商家、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電影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電影影評或觀後感。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官方電影劇情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ibon票券、體驗對象或體驗地點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書籍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書籍書評或閱讀感想。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出版社書籍內容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ibon票券、體驗書籍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美妝衣飾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家、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使用心得或穿搭感想。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店家官方網站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商家、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休閒旅遊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家、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遊玩心得。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店家官方網站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商家、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生活用品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家、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產品使用心得。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店家官方網站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商家、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醫療美容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家、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產品使用心得或課程體驗感想。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店家官方網站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商家、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 | 3C類類型 | |||
| ● | 文章內容最少需有300字以上,且需與體驗商品、體驗對象相關之原創性非抄襲的消費者實際真實消費經驗,其中須至少100字以上為產品使用心得。文章內容300字不包括:口碑券文案內容、店家官方網站簡介、新聞媒體介紹內容、他人文章引用....等。 | |||
| ● | 三張以上與商品、體驗對象相關的照片 | |||
| ● | 引用他人文章內容須註明出處 | |||
| ● | 體驗回文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愛評管理小組有權決定隱藏或移除處理。 | |||
| ● | 文章內容亦需遵守愛評網分享內容相關規範 | |||
| c. | 若會員在網頁上成功取得取票資格後,未在該方案使口碑券用有效期限內完成體驗或遺失票券,則仍需自費體驗,管理小組將會於會員發表完消費經驗分享文章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重新釋放該會員的兌換額度。 | |||
| d. |
若口碑券分享文章經愛評團隊發現或網友/店家檢舉有不實內容、或非完整體驗文章,愛評網有權移除該文章,並依照以下情節輕重進行懲處 初犯:將會進行文章移除並發信警告,並且扣除2~5倍不等P幣 二犯:將凍結兌換新口碑券權益 一個月 三犯:將永遠凍結兌換新口碑券權益 體驗回文亦不受理先發佈照片或先發佈文字,若有此情況發生,一律依照以上規則處理。 |
|||
| 2. | 口碑券回文獎勵規則如下: | |||
| a. | 因「口碑券服務」使用續篇功能,對同一家店發表兩篇以上消費經驗分享文章時,則此篇文章仍可獲得發文回饋獎勵。 | |||
| b. | 口碑券發文額外獎勵規則: 完成消費並在時間內回到愛評網分享消費經驗,除了基本發文獎勵外,只要經過愛評小組審核通過,還會有額外的加倍獎勵唷! | |||
| c. | 口碑券發文額外獎勵P幣須經審核後發送。 | |||
| d. | 若因未符合規則而審核不通過時,會員可修改編輯文章重新送出待審核,獎勵P幣倍數將依照修改編輯的時間為依據。 | |||
| e. | 文章經過愛評小管理組審核通過以後,方可獲得口碑券額外的獎勵P幣,額外獎勵計算時間從「網頁取得 口碑券索取碼」開始 : | |||
| • 兌換完成第一週以內審核通過:加5 倍 | ||||
| • 兌換完成第二週以內審核通過:加3 倍 | ||||
| • 兌換完成第四週以內審核通過:加2 倍 | ||||
| • 兌換完成,超過四週:不另額外獎勵 | ||||
| 3. | 更多愛評分享團口碑券取得與使用說明請點右連結︰愛評分享團 | |||
| 1. | iPeen 愛評網有權修改各站內服務提供之「P幣」贈與的條件與數量。 | |
| 2. | 若您提供給iPeen 愛評網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而導致您無法正常使用您的「P幣」進行兌換、競標等功能,iPeen 愛評網將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 |
| 3. | 當您在iPeen 愛評網上累積的「P幣」在1000幣以內時,iPeen 愛評網無須對您的「P幣」負任何擔保責任。 | |
| 4. | 若iPeen 愛評網因為電腦網路或伺服器出現的問題而需更改「P幣」時,iPeen 愛評網有權依據備份資料及系統規定更改、回溯會員「P幣」擁有數量。 | |
| 5. | iPeen 愛評網所提供的「P幣」為個人專屬紅利,無法轉移他人也禁止任何其他形式的交易。 | |
| 6. | 當您第一次使用P幣,包含但不限於產品兌換、競標,須由該會員提供本人身份証字號以及特定相關資訊與資料以確認身分,且不得修改其資料。所有的領獎者將於領獎時再次進行身分審核,若發現違反iPeen 愛評網網站服務條款以及相關規定,或拒絕提供真實個人資料,iPeen 愛評網將視您自動放棄在iPeen 愛評網上的「P幣」以及相關權利。 | |
| 7. | 以下情況iPeen愛評網有權取消會員所累積的「P幣」或競標、兌換獲得之獎項: | |
| (1) | 您沒有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
| (2) | 您申請超過一個iPeen 愛評網帳號。 | |
| (3) | 任何違反iPeen 愛評網服務條款的規定。 | |
| (4) | 任何iPeen 愛評網認為作弊的行為。 | |
| 8. | 如果您登入任何其他人的帳號,即使帳號確實為其他人擁有,您都已經造成作弊的行為並已經嚴重違反了iPeen 愛評網的規定,iPeen 愛評網有權刪除所有重複登入帳號。每一個人只能擁有並登入一個帳號,請勿讓他人登入您的帳號或代為他人登入帳號。違反iPeen 愛評網規定者視同主動放棄所有「P幣」獎勵與其他基本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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